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部署要求,依托科学完善的成果评价机制,优化创新资源配置、打通成果转化堵点,推动四链深度融合,加速成果产业化,经研究,省轻工联社决定组织征集2026年科技成果集中评价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(一)行业领域
重点聚焦电子信息、机械装备、化工新材料、轻工纺织、生物医药等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核心领域。
(二)成果类型
基础研究类、应用研究类、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类科技成果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科技成果创新点明确,技术含量高且成熟可靠,成果转化效益显著。
(二)技术性能指标在国内外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或先进水平,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。
(三)不存在科技成果权属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署名、排序等方面的争议。
(四)成果完成单位经营状况稳定,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,近3年没有发生质量、安全、信用等问题,无侵犯知识产权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的相关行为。
三、评价流程
(一)提交申请及审核
拟提交申请的项目完成单位,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《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》(附件1),材料以压缩包方式(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)发送至指定邮箱,省轻工联社企业服务部(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)对所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,确定初审参评名单。
(二)评价材料提交
通过初审的项目完成单位,在工作人员通知后5天内,提交《科技成果评价材料》(附件2),材料以压缩包方式(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)发送至指定邮箱,由省轻工联社企业服务部(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)对提交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,评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取消本次评价资格。
(三)组织评价
根据工作安排,省轻工联社将组织专家,对审核通过的科技成果分行业、分批次进行集中评价,项目完成单位需派项目主要完成人进行现场答辩。
(四)评价报告
评价结束后,省轻工联社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形成评价报告,并予以发放和归档。
四、评价方式
科技成果集中评价将采取会议评价形式。组织评价咨询专家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,对科技成果进行考察,经成果完成人员现场答辩、质询、讨论后,最终形成评价结论。
五、有关说明
(一)省轻工联社本着公益性原则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,对参评方不收取服务费用。
(二)参评方需确保材料真实性,不得提交虚假材料,不得有其它违反评价工作规定的行为,一经查实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马超、王伟强
联系电话:0531-51756336、51756338
邮箱:machao001@shandong.cn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6号
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
2026年8月10日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