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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关于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来源: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:山东省家具研究所 发布时间:2026-07-28 浏览人次:

鲁工信数据〔2026〕117号


各市人民政府、市委组织部,济南、青岛、临沂市委金融办,各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,各市团委:

经省政府同意,现将《关于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
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

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

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山东省教育厅

山东省科学技术厅

山东省财政厅

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
山东省广播电视局

山东省大数据局

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

2026年7月24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关于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



为全面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决策部署,深入落实全省“人工智能+”创新应用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,加快培育壮大人工智能OPC(One Person Company,一人公司)新型市场主体,推动“AI+超级个体”新型创业模式加速落地,持续优化人工智能良好创业生态,制定本行动方案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坚持创新筑基、载体赋能、梯次培优、场景牵引、生态护航,推动人工智能OPC与重点行业、终端产业、应用场景等深度融合,促进OPC发展生态持续完善。力争3年内,建成百个定位清晰、功能完善的特色载体,培育千家技术领先、成长性强的创业主体,集聚万名优秀人工智能OPC创新人才,加快构建覆盖研发、转化、服务、应用全链条的支撑体系,聚力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北方集聚区。

二、重点行动

(一)实施基础能力跃升行动

1.优化智能算力支撑。依托工业和信息化部智算云服务试点,加快建设“中国算谷”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,统筹全省智能算力中心、智算集群、边缘算力节点等算力资源。充分用好省一体化算力服务平台,设立相关算力服务专区,精准对接算力供需、高效统筹算力资源,提供高性能、低成本、高安全的专业化算力服务。落地“算力券”等支持政策,切实降低算力使用成本与准入门槛,加快构建普惠便捷、就近可用、安全高效的智能算力供给体系,为创新创业发展筑牢坚实算力底座。

2.深化数据语料供给。实施“语料券”等奖补政策,提供一批“开箱即用”的高质量制造业语料;稳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,畅通高价值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渠道,助力OPC开发数据产品、行业服务及智能体等多元化应用。聚焦科学研究、工业制造、农业农村、交通运输、网络视听等重点领域,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;依托“数据大集”,定期发布数据供需清单与数据产品推荐目录,引导企业深度参与数据市场建设,将优质数据集融合提升为数据知识产权,畅通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许可、质押融资渠道。建设OPC数据沙箱与隐私计算平台,采用“原始数据不出域、可用不可见”模式,开放工业制造、现代农业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。

3.强化模型算法开发。鼓励人工智能企业构建轻量化数字化工具链与服务平台,提供模型调用、算力调度、合规检测、行业语料及智能体部署等集约化服务。用好“模型券”奖补政策,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开放低成本API服务与轻量化部署能力,鼓励开发智能辅助设计、快速原型生成等模块化工具库,完善低代码开发环境,构建“开箱即用”赋能体系,降低技术准入门槛。统筹做好适配优化、安全检测与场景对接,支撑轻资产快速落地,赋能低成本创新创业生态建设。

(二)实施平台载体提质行动

1.统筹空间载体布局。支持济南、青岛、烟台等地市结合产业禀赋,统筹规划存量资源与新增空间,依托数字经济产业园、广告产业园、网络视听产业园、双创孵化中心等,打造一批人工智能OPC特色园区。允许以“工位号”、集群注册等方式为人工智能OPC企业提供共享办公场所,提供“拎脑入驻”的创业环境。持续做好“齐鲁模力空间”培育,对运营规范的载体,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。

2.提升园区赋能水平。引导OPC产业园区从单一空间租赁向“算力调度+语料供给+合规指导”的全要素生态赋能转型,构建集企业孵化、成果落地于一体的多元OPC生态园区。加强党建引领,设立党建工作指导站,引导企业诚信守法、规范经营。探索在OPC园区设立预审服务联系点,派驻知识产权专员驻点社区,提供政策解读、专利预审申报辅导、专利布局分析等零距离服务。依托园区站点提供就近集成服务,优化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纠纷化解流程,优先适用高效方式化解小额纠纷,全面提升维权效率与保障力度。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许可申请政策指导与跟踪帮扶,助力个体创业者快速完成产品验证。

3.增强平台服务能力。迭代升级“爱山东”政务服务平台,提升平台共性支撑能力,安全稳妥有序开展政务大模型应用,探索便捷高效的注册办理、政策申报、经营范围特色主题套餐、特色经营项目自主公示等一站式服务场景的智能化支撑。鼓励人工智能OPC集聚区引入山东省质量基础设施“一站式”服务平台,为人工智能OPC企业提供便捷服务。

(三)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行动

1.培育初创型OPC主体。依托人工智能创新实验室、产业创新中心、中试基地、AIGC内容创作平台等载体,服务保障推动OPC创新成果快速中试、转化、产业化,补齐技术落地短板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举办人工智能OPC创业成长培训,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政策解读、AI技术应用、产品定位、商业模式、市场推广等专题培训,指导创新创业主体实现从技术启蒙到商业实战的快速成长。统筹整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,为初创主体提供合规指导、合同审查、权益维护等服务,帮助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主体规避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。鼓励创新载体为OPC早期创业团队、超级个体及小微创新主体提供低成本、便利化、全要素创业孵化服务,培育一批初创型OPC市场主体。

2.扶持成长型OPC企业。大力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,加快构建数创企业生态圈,定期发布应用合作机会清单,助力其开展数据标注、数据清洗、数据加工等业务,培育一批深耕数据产业的市场主体。开通专利预审服务通道,支持企业完成专利预审备案,推行一表申请、“一网通办”,减免冗余材料,实现“即来即审”,更好适配产品快速迭代需求。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、场景示范和产业链协同,打造一批具有山东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标杆型OPC企业,引领产业生态提质升级。

(四)实施应用场景拓展行动

1.深耕重点行业落地。引导OPC面向工业制造、现代农业、商贸流通、文旅、医疗、教育、城市治理、政务服务、影视动漫、网络视听等领域,开发轻量化、低成本、易部署的人工智能应用,推动人工智能在生产、消费、治理端普惠落地,打造高价值应用案例,以场景需求牵引技术迭代与模式创新。

2.赋能终端产业升级。鼓励OPC围绕智能家电、智能手机、智能家居、智能穿戴设备、智能计算机、智能视听及工业终端、商业终端等领域,开发配套应用,提升终端智能化水平,优化用户体验。支持OPC参与终端产品的测试、优化与迭代,推动“终端+算法+应用”融合发展,共同促进智能终端产业提质升级。

3.畅通场景供需对接。建立常态化场景对接机制,围绕数字经济、智慧城市、网络视听等重点领域,举办“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齐鲁行”“数据+场景”等供需对接活动,开展数据创新应用。深入实施“数据要素×”行动,鼓励参加相关赛事活动,打造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与标杆示范场景。用好智能“场景券”奖补政策,精准衔接市场应用需求,快速打通商业化落地路径。

(五)实施人才引育聚力行动

1.集聚人工智能人才。支持高校设置“人工智能+X”微专业群,开设“人工智能+学科专业”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;引导高校院所、企业定向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班,建立校企联合培养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机制;鼓励职业院校开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应用专业;设立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孵化营,培育人工智能应用型人才。深化校地校企对接,推进产教融合与订单式培养,对顶尖人才团队实行“一事一议”专项支持;精准引育人工智能与创新创业交叉的复合型人才,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与资助。

2.完善人才创业支持。建立“创业陪跑”机制和人才项目与金融资本精准对接机制。优化“创业担保贷款+”金融产品,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创办小微企业的,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,符合条件的给予贴息。

(六)实施金融赋能保障行动

1.健全基金引导体系。充分发挥国家人工智能领域投资基金、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政府基金的投资撬动作用。聚焦早期硬科技领域项目加大投入力度,引导社会资本“投早、投小、投科技”。

2.创新特色金融产品。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推出“研发贷”“模型贷”“知识产权贷”“视听版权贷”等特色信贷产品,配套推出算力采购、人才创业专项信贷服务,持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。鼓励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,为其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。

三、组织保障

强化统筹协调推进,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跨部门协同机制,明确职责、细化举措,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地;加强带动引领推广,遴选OPC相关示范主体、特色载体和标杆案例,总结可复制经验并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省推广,持续提升整体发展水平;加大宣传引导力度,依托各类媒体渠道宣传相关政策、典型案例,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