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(轻工第十三批)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中轻联标准〔2026〕46号)要求,现组织开展山东省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推荐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的产品范围
与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轻工消费产品,重点遴选引领行业智能化、绿色化、品质化发展的轻工产品,精准匹配“老幼中青”等不同人群差异化需求的细分产品,展会、博览会上发布的优秀新产品。
二、产品类别设置
升级消费品:主要是指质量稳定可靠、性能优良、能引领消费趋势的高品质消费品。
创新消费品:主要是指采用新材料、新工艺或新设计,具有独特功能或使用价值的消费品。
三、推荐的基本条件
(一)产品的制造企业应在山东省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,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、质量安全和环境污染等事故。
(二)产品的制造装备、技术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,产品使用应能确保消费者健康、安全。
(三)产品须符合相关市场准入的要求,实现产业化并于2021年后投入市场,产生经济效益。
(四)产品在智能化、绿色环保、舒适耐用、营养健康、安全益智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,并保持持续提升,具有良好的增长性。
四、推荐程序及要求
(一)请各行业协会、各市轻工联社(中心、行办)组织企业对照推荐范围及条件进行申报,重点从行业展会、博览会上发布的山东优秀新产品中推荐。申报产品经省轻工联社初审后择优推荐报送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,非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可直接向省轻工联社申报。
(二)推荐工作应遵循企业自愿原则,同一企业可申报升级或创新消费品同一品类产品各1-2个。
(三)每个产品需提供实物图片(应展示产品全貌),并配上产品升级创新要点的图文介绍。
(四)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13日前将盖章推荐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轻工联社(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申报),电子版(excel版汇总表/word版推荐书+附件,无需盖章扫描)发至邮箱sqglsghfzb@shandong.cn。
联 系 人:付飞飞
联系电话:0531-51756319,19953169298
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
2026年4月2日



